卷别正文・辰集中
部首木部
康熙筆画8画 部外 4画
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、《正韻》那含切,音南。《說文》:木名。梅也。《史記・貨殖傳》:江南出枏梓。《山海經》:虖勺之山,其木多梓枏。任昉《述異記》:黃金山有枏木,一年東榮西枯,一年西榮東枯,張華謂之交讓木。
又,《爾雅・釋木》:梅枏。〔郭註〕似杏而酢。《陸疏廣要》:《爾雅》之梅枏,乃似豫章者,古稱楩楠豫章,景純不得以似杏實酢解之。
又,《廣韻》:汝鹽切;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:如占切;《正韻》:而占切,冉平聲。又,《廣韻》:而琰切,音冉──義
同。
或作柟。俗作楠,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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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别卷六上 位置第179頁,第9字
反切汝閻切
梅也。从木冄聲。
桂馥義證:「字或作楠。」邵瑛羣經正字:「枏,俗作楠。《爾雅・釋木》:『梅,枏。』諸本多作柟。」
梅也。從木。冄聲。
汝閻切。七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