䈕
(1) 同“”。
(2) 同“匙”。
卷别正文・未集上
位置第890頁,第26字
部首竹部
康熙筆画15画 部外 9画
《廣韻》:是支切;《集韻》:常支切,音匙──簧屬。
又,《集韻》:余支切,音弛──箷,或作䈕。
又,《廣韻》:弟泥切;《集韻》:田黎切,音題──竹名。一曰竹器。同“”。
又,《集韻》:堅奚切,音雞──同“筓”。
卷别卷五上 位置第145頁,第22字
反切是支切
簧屬。从竹是聲。
簧屬。
段注今之鎖。簧以張之。䈕以斂之。則启矣。其用與笙中簧同也。
从竹。是聲。
段注是支切。十六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