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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 同“手”。
卷别正文・子集上
位置第83頁,第14字
部首丿部
康熙筆画11画 部外 10画
《玉篇》:古文手字。註詳部首。
说文解字中没收录“”字头,请参考“手”字。
卷别卷十二上 位置第400頁,第7字
反切書九切
拳也。象形。凡手之屬皆从手。
古文手。
附注徐灝注箋:「象指、掌之形。小篆中畫微曲,書勢取茂美也。」
拳也。
段注今人舒之爲手。卷之爲拳。其實一也。故以手與拳二篆互訓。
象形。
段注象指掌及也。書九切。三部。
凡手之屬皆从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