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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别卷三下 位置第100頁,第13字
反切治小切
灼龜坼也。从卜;兆,象形。
古文兆省。
段注本作「兆,古文省」。
灼龜坼也。
《周禮》注曰:兆者灼龜發於火。其形可占者。其象似玉瓦原之璺罅。是用名之焉。按凡曰朕兆者。朕者如舟之縫。兆者如龜之坼。皆引伸假借也。
从⺊兆。象形。
治少切。二部。
古文省。
按古文衹爲象形之字。小篆加⺊。非古文減⺊也。《廣韵》曰:灼龜坼。出《文字指歸》。兆治小切。引《說文》分也。分也之訓見八部下。出《說文》,則不得云出《文字指歸》。葢古本《說文》⺊部無兆字。八部字卽龜兆字。今音兵列切。⺊部兆中多一筆以殊於。皆非古也。《玉篇》⺊部之外。別爲兆部。云兆,事先見也。形也。同上。假令顧氏所據《說文》早同今本。何爲作此紛更乎。是必《說文》無兆而增此一部。曉然。據篇,韵以正《說文》。可無疑矣。尋此字之原委。葢由虞翻讀《尙書》分北三苗爲。云,古別字。由是信之者讀《說文》八部之爲兵列切。又增竄八亦聲於說解中。而《說文》乃無龜兆字矣。《說文》無龜兆字。梁顧氏作《玉篇》乃增兆部於⺊部之後。隨曹憲作《文字指歸》乃又收爲龜兆字。而改竄《說文》者乃於⺊部增爲篆文,兆爲古文。又恐其形之溷於八部也。乃加增一筆以殊之。紕繆之由。歷歷可見。前注八部。未能了然。後之學者依此說而刪定可也。又按《集韵》、《類篇》皆引《說文》古省或作。臣光曰:按兵列切。重八也。古當作。是則勉強區分。葢由司馬公始。徐鍇,徐鉉,丁度等皆作。司馬公所襲者,夏竦輩之書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