𦀤
(1) 同“”。
卷别正文・未集中
位置第926頁,第17字
部首糸部
康熙筆画13画 部外 7画
《集韻》:斤於切──義與䋰同。
说文解字中没收录“”字头,请参考“”字。
卷别卷十三上 位置第433頁,第9字
反切居玉切
約也。从糸具聲。
約也。
段注《革部》曰:直轅䡞縛。䡞當爲䋰。大車之衡,約之而巳。不必三束。
从糸。具聲。
段注居玉切。三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