𡰖di(ㄉㄧ˙)
(1) [~(xié)] 牵引而行。
卷别正文・寅集上
位置第299頁,第19字
部首尢部
康熙筆画16画 部外 13画
《廣韻》:都兮切;《集韻》:都黎切,音低。《說文》:㝿不能行爲人所引曰。
又,《廣韻》:杜奚切;《集韻》:田黎切,音提──義同。
卷别卷十下 位置第344頁,第17字
反切都兮切
不能行,爲人所引,曰。从尣从爪,是聲。
附注邵瑛羣經正字:「此為提㩦本字,今經典作提攜。」
㝿不能行。爲人所引曰。
段注曡韵字也。與提攜義相近。
从尢。从爪。
段注覆手曰爪。
是聲。
段注都兮切。十六部。《玉篇》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