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) 同“诉”。
卷别正文・酉集上
部首言部
康熙筆画17画 部外 10画
《說文》同“訴”。《管子・版法解》:法不盡理則疎遠,微賤者無所吿。
又,人名。希。見《宋史・宗室表》。
《字彙補》譌作,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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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别卷三上 位置第75頁,第22字
反切桑故切
告也。从言,㡿聲。《論語》曰:「訴子路於季孫。」
臣鉉等曰:厈非聲。蓋古之字音多與今異。如皀亦音香、釁亦音門、乃亦音仍,他皆放此。古今失傳,不可詳究。
訴或从言、朔。
訴或从朔、心。
段玉裁注:「凡從㡿之字,隸變為厈,俗又為斥。」
告也。从言。㡿聲。
桑故切。五部。凡從㡿之字隷變爲厈。俗又譌斥。
《論語》曰:訴子路於季孫。
《憲問》篇文。
或从言朔。
或从朔心。
今《論語》作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