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) 同“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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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别卷六上 位置第186頁,第7字
反切他各切
判也。从木㡿聲。《易》曰:「重門擊。」
段玉裁注:「土裂曰,木判曰……自專以為擊字,而之本義廢矣。」《集韻・鐸韻》:「,或作柝。」
判也。
土裂曰。木判曰。二字今可用。今人從手作拆。甚無謂也。自專以爲擊字。而之本義廢矣。
從木。㡿聲。
他各切。五部。按此古音也。以今語言讀之。則丑格切。
易曰:重門擊。
《繫辭傳》文。按下引易重門擊,之本義也。引經言轉注也。此引易擊者,之借字也。引經言假借也。易有異文。兼引之而六書明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