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别正文・子集下
部首匚部
康熙筆画2画 部外 0画
《唐韻》:府良切;《集韻》:分房切,音方。《說文》:受物之器。《肯棨錄》:一斗曰匚。《六書正譌》:本古方字,借爲受物器。《六書故》:匚,器之爲方者也。
又,通作筐。《通雅》:匚爲古筐。
又,《集韻》:放,古作匚。註見攴部四畫。
卷别卷十二下 位置第424頁,第16字
反切府良切
受物之器。象形。凡匚之屬皆从匚。讀若方。
籒文匚。
高鴻縉《中國字例》:「匚為竹器,其形長方,周淺……匚,古亦假為方,又為報祭之報。」
受物之器。
此其器葢正方。文如此作者,横視之耳。直者其底。横者其四圍。右其口也。《廣韵》曰:或曰受一斗曰匚。按《囗部》云:囿,規也。今人皆作圜,作圓。方,本無正字。故自古叚方爲之。依字,匚有榘形。固可叚作方也。
象形。凡匚之屬皆从匚。讀若方。
府良切。十部。
籒文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