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) 同“莜”。
康熙字典中没收录“”字头,请参考“莜”字。
卷别正文・申集上
部首艸部
康熙筆画13画 部外 7画
《唐韻》、《集韻》、《正韻》徒弔切,音掉。《玉篇》:莜,草田器也。《說文》今从條。
又,《集韻》:他凋切,音挑。又,田聊切,音迢──義同。
又,音釣。《本草》:薤,江南呼爲莜子。
说文解字中没收录“”字头,请参考“莜”字。
卷别卷一下 位置第28頁,第27字
反切徒弔切
艸田器。从艸,條省聲。《論語》曰:「以杖荷莜。」今作蓧。
按:今本《論語》作「蓧」。
田器。
舊作艸田器。今依《韵會》。《論語》疏作芸田噐。《毛傳》曰:芸,除艸也。孔安國曰:除艸曰芸。故其字從艸。《匚部》有字。《金部》有銚字。皆云田噐。疑皆此字之古文也。
从艸。攸聲。
舊作條省聲。乃淺人所改。條亦攸聲也。徒弔切。古音在三部。
《論語》曰:以杖荷莜。
見《微子》篇。謂子路見丈人。手用杖。莜加於肩。行來至田。則置杖於地。用莜芸田。植杖者,置杖也。云以杖荷莜,置杖而芸。則莜爲芸田器明矣。《集解》包曰:莜竹器。此有脫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