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熙字典中没收录“徴”字头,请参考“徵”字。
卷别正文・寅集下
部首彳部
康熙筆画15画 部外 12画
《唐韻》:陟陵切;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:知陵切,陟平聲。《說文》:召也。从微省。爲徵,行於微而文達者,卽徵之。《周禮・天官・宰夫》:掌百官府之徵令。〔註〕別異諸官,以備王之徵召。〈周語〉:唯官是徵。
又,《廣韻》:證也、明也。《書・洪範》:念用庶徵。《左傳・昭三十年》:且徵過也。〔註〕徵,明也。
又,《廣韻》:成也。《儀禮・士昏禮》:納徵。〔註〕徵,成也。使使者納幣以成昏禮。
又,問也。《左傳・僖四年》:包茅不入,王祭不共,無以縮酒,寡人是徵。
又,斂也。《周禮・地官》:閭師以時徵其賦。〔疏〕閭師徵斂百里內之賦貢。
又,求也。《史記・貨殖傳》:物賤之徵貴。〔註〕徵,求也,謂此處物賤,求彼貴賣之。
又,《爾雅・釋詁》:徵,虛也。
又,姓。《廣韻》:吳太子率更令河南徵崇。
又,《集韻》:持陵切,音懲──縣名。《左傳・文十年》:泰伯伐晉,取北徵。〔音義〕今徵縣。《史記・河渠書》:穿渠,自徵引洛水,至商顏下。《前漢・地理志》:左馮翊有徵縣。〔註〕卽今之澄城是也。
又,《廣韻》、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陟里切,知上聲。《玉篇》:宮徵也。《爾雅・釋樂》:徵謂之迭。《樂書》:聲出於心,而齒合吻開,爲之徵。徵,火也,其性烈而善燭。五音配夏。《禮・月令》:孟夏之月,其音徵。又,〈樂記〉:徵爲事。〔疏〕徵屬夏,夏時生長萬物,皆成形體。事亦有體,故以徵配事也。《風俗通》:徵者,祉也。物盛大而繁祉也。五行爲火,五常爲禮,五事爲視。凡歸爲事。
又,與懲通。《荀子・正論篇》:凡人之本,禁暴惡惡,且徵其來也。
又,與征通。《史記・三王世家》:非敎士不得從徵。
又,叶陟隆切,音中。班固〈靈臺〉詩:乃經靈臺,靈臺既崇;帝勤時登,爰考休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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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别卷八上 位置第269頁,第2字
反切陟陵切
召也。从微省,
爲徵。行於微而文達者,卽徵之。
古文徵。
段玉裁改為:「从从微省,
微為徵。行於微而聞達者即徵也。」
召也。
召者,也。《周禮》司市典祀注,鄉飮酒禮注,《鄉射禮》注皆曰:徵,召也。按徵者,證也。驗也。有證驗,斯有感召。有感召,而事以成。故《士昏禮》注,《禮運》注又曰:徵,成也。依文各解。義則相通。
从。从微省。
會意。微卽也。陟陵切。六部。
微爲徵。
嫌上文未顯。故又明之。已上九字各本譌奪不可讀。今補正。
行於微而聞達者卽徵也。
聞各本作文。今依《韵會》訂。又說微之意。言行於隱微而聞達挺箸於外。是乃感召之意也。
古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