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解释
例 ~解。~注。~释。~证。~言。~次(a.条理、层次,如“辞无~~”;b.选择和编排,如“~~不精,致有差误”)。
2事物的理
例 直~(即真理)。发必中( zhòng )~(说出话来必定符合事理)。~有专长。博~多才。
3分门别类的有系统的知识
例 ~说。哲~。数~。
(1) 形声。从言,全声。本义:详细解释,阐明事理
(2) 同本义
英 explain
引 诠,具也。 —— 《说文》
引 释言曰诠。 —— 《通俗文》
引 就也。诠言者谓譬类人事相解喻也。 —— 《淮南子·诠言》注
例 诠言(阐明事物意义、诠释人世真理的言论);诠证(依据事实加以解说);诠疏(诠释疏解);诠明(解释、说明);诠旨(阐明要旨);诠表(解释与表达);诠发(解释发明)
(3) 通“铨”。权衡;考虑;比较
英 weigh; consider; compare
(4) 通“铨”。选择
英 choose
(1) 道理;事物的规律
英 reason; order
引 发必中诠,言必合数。 —— 《淮南子》
引 一品之中,略以世代为先后,不以优劣为诠次。 —— 钟嵘《诗品》
例 诠次(次第;层次。也指选择和编排);诠序(有条理有次序);诠补(编次和补齐)
康熙字典中没收录“诠”字头,请参考“詮”字。
卷别正文・酉集上
部首言部
康熙筆画13画 部外 6画
《唐韻》:此緣切;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:逡緣切;《正韻》:且緣切,音銓。《說文》:具也。《玉篇》:治亂之體也。《廣韻》:平也。《類篇》:擇言也。又,解喩也。《晉書・武陔傳》:文帝數與詮論。〔音義〕謂具說事理也。《書・傅縡傳》:言爲心使,心受言詮。《吳越春秋》:惟夫子詮斯義也。〔註〕擇言也。杜甫〈秋日詠懷〉詩:衣褐向眞詮。
又,《淮南子・詮言訓》〔註〕:詮,就也。就萬物之指,以言其徵,事之所謂,道之所依也。
又,《金史・選舉志》:凡會試,詮讀官二員。
说文解字中没收录“诠”字头,请参考“詮”字。
卷别卷三上 位置第71頁,第5字
反切此緣切
具也。从言全聲。
具也。
《淮南書》有《詮言訓》。高注曰:詮,就也。就萬物之指以言其徵。事之所謂。道之所依也。故曰詮言。《欠部》欥下曰:詮䛐也。然則許意。謂詮解。
从言。全聲。
此緣切。十四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