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) 同“适”。
(2) 同“谪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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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别正文・酉集下
部首辵部
康熙筆画18画 部外 11画
《唐韻》、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、《正韻》施隻切,音釋。《說文》:之也。《廣韻》:往也。《正韻》:如也、至也。《詩・鄭風》:適子之館兮。《禮・曲禮》:將適舍,求毋固。
又,《廣韻》:樂也。《正韻》:安便也、自得也。《詩・鄭風》:適我願兮。《莊子・大宗師》:適人之適,不自適其適。
又,從也。《書・多士》:惟我事不貳適。〔註〕言割殷之事無私心,一于從帝而無貳也。《左傳・昭十五年》:民知所適。
又,《正韻》:適然,猶偶然也。《書・康誥》:乃惟眚災適爾。〔註〕適,偶也。
又,事之常然者,亦曰適然。賈誼〈治安策〉:以是爲適然耳。
又,《韻會》:適來,猶爾來也。又,甫爾之辭。《唐書・武元衡傳》:適從何來。
又,《廣韻》:善也。《韻會》:貢得其人曰適。《前漢・武帝紀》:貢士有一適,再適,三適。
又,《正字通》:關西謂補滿曰適。《前漢・王霸傳》:軍馬不適亡。〔註〕馬少士多,不相補滿。
又,《玉篇》:女子出嫁也。
又,《廣韻》:都歷切;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:丁歷切,音的──與嫡同。《詩・大雅》:天位殷適。〔註〕殷適,殷之嫡嗣也。《禮・檀弓》:扶適子,南面而立。
又,適士,上士也。《禮・祭儀》:適士二廟。
又,適室,正寢也。《禮・檀弓》:哭之適室。
又,《韻會》:主也、專也。《論語》:無適也。《詩・衞風》:誰適爲容。又,〈小雅〉:誰適與謀。
又,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:亭歷切;《正韻》:杜歷切,音狄──與敵同。《禮・燕儀》:君獨升立席上,西面特立,莫敢適之義也。《史記・田單傳贊》:始如處女,適人閉戸;後如脫兔,適不敢距。
又,《集韻》:陟革切,音摘──與謫同。《詩・衞風》:室人交徧適我。又,〈商頌〉:勿予禍適。
又,《集韻》:他歷切,音惕──適適然驚貌。《莊子・秋水篇》:適適然驚。
又,《集韻》:之石切,音隻──往也。
又,叶式吏切,音世。揚子《太經》:銳首銳于時,得其適也;銳東亡西,不能迴避也。
又,叶式列切,音設。韓愈〈進學解〉:紆餘爲姸,卓犖爲傑;較短量長,惟器是適。
又,叶施灼切,音爍。陸機〈演連珠〉:煙出夫火,非火之和;情生于性,非性之適。故火壯則煙微,性充則情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