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) 同“麓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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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别卷六上 位置第195頁,第9字
反切盧谷切
守山林吏也。从林鹿聲。一曰林屬於山爲麓。《春秋傳》曰:「沙麓崩。」
古文从录。
沈濤古本考:「《御覽》五十七《地部》引作『林屬於山曰麓,一曰麓者守山林吏也。』是古本以林屬於山為正解,守山林吏為一解。蓋麓本林屬於山之名,因而守山林之吏即名為麓,義有後先,足徵今本之倒置矣。」
守山林吏也。
《左傳》。山林之木。衡鹿守之。杜曰:衡鹿,官名也。按鹿者,麓之假借字。天子曰林衡。諸侯曰衡鹿。皆守山林吏也。《晉語》。史黯曰:主將適螻而麓不聞。韋曰:麓,主君苑囿者。
從林。鹿聲。
盧谷切。三部。按此亦形聲包會意。守山林之吏,如鹿之在山也。
一曰林屬於山爲麓。《春秋傳》曰:沙麓崩。
《春秋》僖公十四年文。三傳同。《穀梁傳》曰:林屬於山爲麓。《周禮》、《王制》皆云林麓。鄭云:山木生平地曰林。生山足曰麓。《詩・大雅・旱麓》毛曰:麓,山足也。葢凡山足皆得偁麓也。亦假借作鹿。易。卽鹿無虞。虞翻曰:山足稱鹿。鹿,林也。
古文從彔。
彔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