𣁬
(1) 同“斗”。
卷别正文・卯集下
位置第478頁,第1字
部首斗部
康熙筆画4画 部外 0画
《篇海》:斗本字。註詳上。
说文解字中没收录“”字头,请参考“斗”字。
卷别卷十四上 位置第472頁,第21字
反切當口切
十升也。象形,有柄。凡斗之屬皆从斗。
附注段玉裁注:「上象斗形,下象其柄也。」
十升也。
段注賈昌朝作升十之也。此篆叚借爲斗陗之斗。因斗形方直也。俗乃製徒字。
象形。有柄。
段注上象斗形。下象其柄也。斗有柄者,葢象北斗。當口切。四部。許說俗字人持十爲斗。魏晉以後作升。似升非升。似斤非斤。所謂人持十也。
凡斗之屬皆从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