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) 會意。金文,从心,从月,从二。「二」,表示天地。本義:永久,永恆
(2) 同本義
英 lasting; permanent
引 恆,常也。 —— 《說文》
引 恆者,久也。 —— 《易·序卦傳》
引 恆,德之固也。 —— 《易·繫辭下傳》
引 無恆安處。 —— 《詩·小雅·小明》
引 以求其恆。 —— 唐· 柳宗元《柳河東集》
例 恆牙(恆齒。永久齒);恆風(持續吹佛的風);恆舞(歷時長而不中斷的舞);恆制(長久不變的法則)
(3) 尋常;普通
英 constant; common
引 形貌奇偉,骨體不恆。 —— 《三國志·吳主傳》
引 人恆狀。 —— 唐· 柳宗元《童區寄傳》
例 恆態(常態);恆恣(經常的狀態);恆情(常情);恆品(常類;常物);恆士(常人,平凡的人);恆常(正常的規律);恆醫(普通的醫生);恆言(常用的言語)
(1) 恆心,持之以恆的決心
英 perseverance
例 有恆
(2) 規律;法則
英 law
例 恆式(常規;常法);恆典(常典;常制);恆例(常規,慣例);恆規(常規)
(3) 即恆山
英 Hengshan Mountain
引 五嶽:華、 岱、 恆、 衡、 嵩。 —— 張華《博物志》
(1) 經常,常常
英 always
引 人恆過。 —— 《孟子·告子下》
引 國恆亡。
引 恆答言見。 —— 三國魏· 邯鄲淳《笑林》
例 恆談(常談);恆常(常常;經常)
卷别正文・卯集上
部首心部
康熙筆画10画 部外 6画
《廣韻》、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胡登切,音峘。《說文》:常也。又,卦名。《易・恆卦》:恆,久也。
又,《禮・月令》:文繡有恆。〔疏〕恆,故也。必因循故法也。又,《周禮・夏官・司弓矢》:恆矢痺矢,用諸散射。〔註〕恆矢。安居之矢也。痺矢象焉。
又,山名。《爾雅・釋山》:恆山爲北嶽。《史記・夏本紀》〔註〕:恆山在定州恆陽縣。《風俗通》:北方恆山。恆者。常也。萬物伏藏于北方,有常也。
又,州名,漢恆山郡,周武帝置恆州,因山名。
又,姓。楚大夫恆惠公。
又,去聲,《轉注古音》:古鄧切,音亙。《詩・小雅》:如月之恆。〔註〕恆,古鄧反──弦也。月上弦而就盈。亦作絚。
又,徧也。《詩・大雅》:恆之秬秠。〔註〕恆,古鄧反──徧種之也。〇〔按〕此字體製不一,《說文》、《集韻》、《六書統》、《說文長箋》、《精蕰》(即《六書精蘊》)、《正譌》等書从月、从舟,辨駁更改,或省或幷,恐屬臆斷。因去古已遠,大篆、小篆已多不合,而況隷楷乎。凡講字形處,槩不贅引。
卷别卷十三下 位置第452頁,第3字
反切胡登切、古鄧切
常也。从心从舟,在二之閒,上下一心以舟施,恆也。
古文恆从月。《詩》曰:「如月之恆。」
商承祚《〈說文〉中之古文考》:「(甲骨文、金文)皆从月。既云古文从月,又引《詩》釋之,則原本作,从外為傳譌。」此字通行體作「恒」。
《說文新證》:「甲骨文字形『二』疑指天地,月出天地之間,而以半為恆見也;後加『弓』當作聲符用。戰國文字『月』與『外』常互用,故『月』替換為『外』,原指事字所要表達的意義已不明顯了。後世或加心怍『恆』,表示心理狀態之有恆,《說文》恆與亙不同字,恆行而亙廢。」
常也。
常當作長。古長久字衹作長。淺人稍稍分別。乃或借下帬之常爲之。故至《集韵》乃有一曰久也之訓。而篇,韵皆無之。此俗字之不可不正者也。時之長與尺寸之長,非有二義。
从心舟在二之閒上下。
上下猶往復也。
心㠯舟施。恆也。
謂往復遙遠,而心以舟運旋。歷久不變。恆之意也。宙下曰:舟車所極復也。此說會意之恉。胡登切。六部。俗本心上增一字。非。
古文恆。从月。
此篆轉寫譌舛。旣云从月。則左當作月。不當作夕也。若《汗》則左作舟,而右亦同此。不可曉。又按《門部》之古文閒作。葢古文月字略似外字。古文恆直是二中月耳。
詩曰:如月之恆。
《小雅・天保》文。此說从月之意。非謂《毛詩》作也。傳曰:恆,弦也。按詩之恆本亦作緪。謂張弦也。月上弦而就盈。於是有恆久之義。故古文从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