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别正文・戌集上
部首金部
康熙筆画17画 部外 9画
《廣韻》:七遙切;《集韻》:千遙切;《韻會》:遷遙切;《正韻》:此遙切,音幧。《玉篇》:臿也。揚子《方言》:畚鍫也,江淮南楚閒謂之臿。《集韻》:亦書作鍬。
卷别卷十四上 位置第473頁,第12字
反切土雕切
斛㫄有。从斗聲。一曰突也。一曰利也。《尔疋》曰:「謂之疀。」古田器也。
臣鉉等曰:《說文》無字,疑厂象形,兆聲。今俗別作鍫,非是。
段玉裁改「」作「」,並注:「庣,各本作,今正。」
斛旁有庣也。
庣各本作。今正。斛旁有庣,謂斛中有寬於方尺之處。若作有,是斛外有物名矣。《漢・律曆志》曰:量者,龠合升斗斛也。其法用銅。方尺而圜其外。旁有庣焉。鄭氏曰:庣,過也,算方一尺。所受一斛。過九氂五豪。然後成斛。劉徽注《九章算術》曰:晉武庫中所作銅斛。其篆書字題斛旁云:律嘉量斛,方一尺而圜其外。庣旁九氂五豪。幂一百六十二寸。深一尺。積一千六百二十寸。容十斗。及斛底律嘉量斗,方尺而圜其外。庣旁九氂五豪。幂一百六十二寸。深一寸。積一百六十二寸。容一斗。升居斛旁。合龠在斛耳上。與《律曆志》同。按庣旁者謂方一尺而又寬九氂五豪也。不寬九氂五豪則不容十斗。故製字从斗庣會意。
从斗。庣聲。
形聲中包會意也。土雕切。二部。庣字不見於許書。今按卽窕之異體。《穴部》曰:窕,深肆極也。《釋言》曰:窕,肆也。又曰:窕,閒也。毛傳曰:窈窕,幽閒也。此以幽釋窈,以閒釋窕。窕訓肆,則爲過乎方尺。訓閒,則爲方尺又寬九氂五豪。从广與从穴同也。今篆體去其首筆則非是。《爾雅》《釋文》、《玉篇》、《廣韵》皆作。
一曰突也。
此卽鄭氏過也之意也。
一曰,利也。
此又一義。
《爾雅》曰:謂之疀。古田器也。
者,《金部》銚之叚借字。銚者,田器。此云古田器者,所以明六書之叚借也。詳銚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