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别正文・卯集中
部首手部
康熙筆画10画 部外 6画
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、《正韻》居效切,音敎──角也、比也。
又,計量也。《論語》:犯而不挍。《左傳・僖五年》:君父之命不挍。
又,報也。
又,撿也、考也。《禮・學記》:中年考挍。〔註〕閒歲則考學者之德行道藝。《前漢・賈捐之傳》:貫朽而不可挍。又,《集韻》:居肴切,音交──亂也。一曰憤意也。
又,古巧切,音絞──義同。
陸氏《釋文》:校,戸敎切,从木。若从手,是比挍字,今人多亂之。《正字通》:明末避熹宗諱,校省作挍,《佩觿集》謂校尉之校不當用比挍之挍,說泥。〇〔按〕經史校挍互用,義亦相通。《正字通》說可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