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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别正文・寅集上
部首宀部
康熙筆画15画 部外 12画
《唐韻》:悉也切;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:洗野切;《正韻》:先野切,音瀉。《說文》:置物也。《廣韻》:除也、程也。《增韻》:傾也、盡也、輸也。《詩・邶風》:駕言出遊,以寫我憂。〔註〕寫,除也。〈小雅〉:我心寫兮。〔註〕謂我心輸寫,而無留恨也。
又,《禮・曲禮》:御食於君,君賜餘器之漑者不寫,其餘皆寫。〔註〕謂萑竹所織,不可洗滌,則傳寫於他器而食之,不欲口澤之凟也。
又,洩也。《周禮・地官》:稻人掌稼下地,以澮寫水。
又,膽鈔也。古諺:書三寫,魚成魯,帝成虒。
又,摹畫也。《史記・秦始皇紀》:秦每破諸侯,寫放其宮室,作之咸陽。〔註〕放,效也。
又,鑄像曰寫。〈越語〉:王令工以良金寫范蠡之狀,而朝禮之。〔註〕謂以善金鑄其形也。
又,《集韻》:四夜切,音卸──與卸通。《石鼓文》:宮車其寫,四馬其寫。〔註〕舍車解馬也。
又,叶舒呂切,音暑。《詩・小雅》“既見君子,我心寫兮”,叶上湑下處。
又,叶蘇果切,音瑣。謝惠連詩:有客被褐前,投心自詢寫;臧否固消滅,誰知窮薪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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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别卷七下 位置第241頁,第15字
反切悉也切
置物也。从宀舄聲。
徐灝注箋:「古謂置物於屋下曰寫,故从宀,蓋從他處傳置於此室也。」
置物也。
謂去此注彼也。《曲禮》曰:器之漑者不寫。其餘皆寫。注云:寫者,傳己器中乃食之也。《小雅》曰:我心寫兮。傳云:輸寫其心也。按凡傾吐曰寫。故作字作畫皆曰寫。俗作瀉者,寫之俗字。《周禮》以澮寫水。不作瀉。
从宀。
寫之則安矣。故从宀。
舄聲。
悉也切。古音在五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