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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别卷一上 位置第2頁,第1字
反切時掌切
高也。此古文上,指事也。凡丄之屬皆从丄。
篆文上。
段玉裁改作「」,並注云:「古文上作,故『帝』下、『旁』下、『示』下皆云:从古文上。可以證古文本作。篆作丄,各本誤以丄為古文。」商承祚《說文中之古文考》:「段改丄為,是也。甲骨文、金文皆同。」
高也。此古文丄。
古文上作。故帝下㫄下示下皆云从古文上。可以證古文本作。篆作丄。各本誤以丄爲古文。則不得不改篆文之上爲※。而用上爲部首。使下文从之字皆無所統。示次於之恉亦晦矣。今正丄爲,※爲丄。觀者勿疑怪可也。凡《說文》一書。以小篆爲質。必先舉小篆。後言古文作某。此獨先舉古文後言小篆作某。變例也。以其屬皆从古文上,不从小篆上。故出變例而別白言之。
指事也。
凡指事之文絕少。故顯白言之。不於一下言之者,一之爲指事不待言也。象形者實有其物。日月是也。指事者不泥其物而言其事。丄丅是也。天地爲形。天在上,地在下。地在上,天在下。則皆爲事。
凡之屬皆从。
時掌、時亮二切。古音第十部。
篆文上。
謂李斯小篆也。今各本篆作※。後人所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