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别正文・辰集中
部首木部
康熙筆画9画 部外 5画
《廣韻》:弋之切;《集韻》:盈之切,音移。《說文》:耒端木也。《博雅》:柄也。《類篇》:柌、
同“枱”。
又,《集韻》:詳兹切,音詞。又,《五音集韻》:象齒切,音似──義同。
《正字通》或作鈶,木柄金首,从木、从金,義通。
卷别卷六上 位置第189頁,第7字
反切弋之切
耒耑木也。从木台聲。
或从金。
籒文从辝。
徐鍇繫傳作:「耒耑也。」段玉裁注:「耒下曰:耕曲木也……許意上曰耒,下曰枱。」
耒耑也。
枱,今《經典》之耜。耒下曰耕曲木也。此云耒耑也。與京房耜耒下耓也,耒耜上句上也,相合。曲木,《考工記》所謂上句者二尺有二寸也。耒耑,所謂庛長尺有一寸也。許意上曰耒。下曰枱。皆謂木材。錔於庛之金是曰耕曰。鄭注《周禮》則云:耒爲木。枱爲金。故云古者耜一金。兩人倂發之。又云庛讀爲刺。刺,耒下前曲接耜。又注《月令》。於孟春云耒,耜之上曲也。於季冬云耜,耒之金也。說與許異。鄭本《匠人》耜廣五寸而云:許則謂記文枱
不分。渾言之。記云耜廣五寸者謂
也。故於耦下易之云耕廣五寸。
從木。台聲。
弋之切。按當云詳里切。今俗作耜。鉉本乃以訓臿,訓徙土輂之㭒注云今作耜。則大誤矣。《玉篇》同誤。後人所改也。一部。
或從金台聲。
以其木也,故從木。以其屬於金也,故亦從金。
籒文從辝。
從木,辝聲也。辝者,籒文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