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) 疑同“”。
卷别卷七下 位置第241頁,第34字
反切居六切
窮也。从宀
聲。
與
同。
或从穴。
竆也。
竆雙聲。《毛傳》於《谷風》,南山,《小弁》皆曰:鞫,竆也。鞫皆
之叚借也。《㚔部》曰:
,竆治罪人也。其字俗作鞫。然則詩《谷風》,南山,《小弁》鞫字皆
之叚借也。《毛傳》於《公劉》曰:鞫,究也。於《節南山》曰:鞫,盈也。究與盈皆與竆義近。若蓼莪傳曰鞫,養也。則就竆義而變之。所謂相反而相成也。若菜芑傳云鞫,告也。則謂鞫卽告之叚借。自淺人不得其義例。多所改竄。唐石經鞫鞠錯出。至近日而盡改爲鞠矣。鞠者,《革部》蹋鞠之字。其義相去遠。詩借鞫爲
。義相近也。鞫行而
廢矣。
从宀。
覆而竆之。
聲。
或
字也。見《㚔部》。居六切。三部。
或从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