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命令。多指天命或帝王的诏令。明·清赠封六品以下官职的命令称“敕命。”见《正字通·攴部》、《清会典事例·中书科·建置》
1.命令。多指天命或帝王的诏令
引 《释名·释书契》:“符,付也。书所敕命於上,付使传行之也。”
引 郭沫若 《海涛集·跨着东海》:“他说,你的处分,顶多不过是敕命退出。”
2.明 清 赠封六品以下官职的命令称“敕命。”见《正字通·攴部》、《清会典事例·中书科·建置》
1.命令、诏令
引 汉·刘熙《释名·释书契》:“符,付也。书所敕命于上,付使传行之也。”
引 《三国演义·第一八〇回》:“且说太仆蒋显到剑阁,入见姜维,传后主敕命,言归降之事。”
2.明清时授六品以下官位的命令,称为“敕命”
引 《正字通·攴部》:“敕,明制,差遣诸臣予敕,行事备载职守,申以勉词。凡褒嘉责让丛用敕,词皆散文,六品以下官赠封称敕命,始用四六。”
1.敕命
释 明、清对文武官员及其先代妻室赠予爵位名号时,皇帝命令有诰命与敕命之分,五品以上授诰命,称诰封;六品以下授敕命,称敕封。诰命与敕命形如画卷,轴端一品用玉,二品用犀,三品与四品用裹金,五品以下用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