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犹致仕。指官吏将执政的权柄归还给君主
1.犹致仕。指官吏将执政的权柄归还给君主。参见“致仕”
引 《礼记·王制》:“五十而爵,六十不亲学,七十致政。”
引 郑玄 注:“还君事。”
引 《国语·晋语五》:“范武子退自朝,曰:‘……余将致政焉。’”
引 韦昭 注:“致,归也。”
引 《淮南子·氾论训》:“成王既壮,周公属籍致政,北面委质而臣事之。”
引 高诱 注:“致,犹归也。”
引 《金史·宣宗纪中》:“御登贤门,召致政旧臣赐食。”
引 清 侯方域 《汤御史传论》:“余王父与汤公同朝为言官,既老致政。”
引 《东周列国志》第三九回:“子文復请致政,楚王许之。乃以得臣为令尹,掌中军元帅事。”
1.解除政务职责,辞官退休
引 《礼记·王制》:“七十致政,唯衰麻为丧。”
引 唐·李朝威《柳毅传》:“昔为钱塘长,今则致政矣。”
1.致政
释 致政,汉语词汇,拼音是zhì zhèng,指官吏将执政的权柄归还给君主。解除政务职责,辞官退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