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送交有关部门审问
1.送交有关部门审问
引 《元典章·刑部四·杀亲属》:“延祐二年八月×日,承奉行省札付来呈建寧路归勘到李孙砍死妻蔡佛姑。”
引 《明律·户律·盐法》:“凡守御官司及盐运司、巡检司巡获私盐,即发有司归勘,各卫门不许擅问。”
1.审问
引 《永乐大典戏文三种·小孙屠·第一一出》:“枷收了,明日要归勘。”
1.归勘
释 guī kān
释 指送交有关部门审问。《元典章·刑部四·杀亲属》:“延祐二年八月×日,承奉行省札付来呈建宁路归勘到李孙砍死妻蔡佛姑 。”《明律·户律·盐法》:“凡守御官司及盐运司、巡检司巡获私盐,即发有司归勘,各卫门不许擅问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