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古代州郡计吏用于登记、上报人事、户口、赋税等的帐册
2.计算帐目
1.古代州郡计吏用于登记、上报人事、户口、赋税等的帐册
引 《周书·苏绰传》:“其牧守令长,非通六条及计帐者,不得居官。”
引 《资治通鉴·后晋高祖天福五年》:“辛未,李崧奏:‘诸州仓粮於计帐之外,所餘颇多。’”
引 胡三省 注:“计帐,谓岁计其数造帐以申三司者。”
引 《金史·食货志一》:“凡户口计帐,三年一籍。”
2.计算帐目
引 明 唐顺之 《万古斋公传》:“居家手不识握筭计帐之具,口不问钱米盈缩。”
1.结算帐目
例 “有空就到店里帮我计帐,别一天到晚乱跑!”
2.旧时记载地方户口实况的名册。平时由地方官吏每年按当地人口实况编成计帐,而后 再送往尚书省作为编造户籍的底本
引 《新唐书·卷五一·食货志一》:“又有计帐,具来岁课役以报度支。”
1.计帐
释 中国古代官府为征发赋役与掌握财政收支而制作的一种核算簿帐。汉代郡国要向朝廷上计书(也叫计簿﹐见上计)﹐申报当地户口﹑垦田数字等﹐这种制度为后代所沿袭﹐北朝至唐称为计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