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继承
2.清代各部院役吏的总称。有供事、儒士、经承三类
1.继承
引 唐 韩愈 《柳子厚墓志铭》:“衡湘以南为进士者,皆以子厚为师,其经承子厚口讲指画为文词者,悉有法度可观。”
2.清 代各部院役吏的总称。有供事、儒士、经承三类
引 《清会典·吏部九·验封清吏司》:“部院衙门之吏,以役分名:有堂吏、门吏、部吏、书吏、知印、火房、狱典之别,统名曰经承。”
引 《荡寇志》第九七回:“富吉假传内諭,着经承叙牌稿,差拘戴全之子戴默待,监追凶犯。”
1.蒙受、接受
引 唐·韩愈〈柳子厚墓志铭〉:“衡湘以南为进士者,皆以子厚为师,其经承子厚口讲指画,为文词者,悉有法度可观。”
2.经手承办
引 《福惠全书·卷三·莅任部·考经承》:“经承者,经历其事,而承其所行也。”
3.职官名。清代各部院衙门的官吏统称为“经承”
1.经承
释 三侠五义词。经承是清代各部院衙门承担书写文稿等事吏人的总称,亦名承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