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犹典籍
2.学习书法和字学;学习书法和字学的学校
3.关于汉字书法的理论
1.犹典籍
引 《后汉书·邓骘传》:“耿氏教之以书学,遂以通博称。”
引 《南史·后妃传上·韩兰英》:“妇人吴郡韩兰英有文辞……及武帝以为博士,教六宫书学。”
2.学习书法和字学;学习书法和字学的学校。 《南史·王慈传》:“慈 ……少与从弟 俭 共书学, 谢凤 子 超宗 尝候 僧虔,仍往东斋诣 慈
引 慈 正学书,未即放笔。”
引 《周书·艺术传·冀儁》:“时俗入书学者,亦行束脩之礼。”
引 《新唐书·选举志上》:“凡书学:《石经三体》限三岁,《説文》二岁,《字林》一岁。”
引 《宋史·选举志三》:“书学生,习篆、隶、草三体,明《説文》、《字説》、《尔雅》。”
引 明 郎瑛 《七修类稿·事物三·古图书》:“书学之用大矣。篆之猎碣,则文石鼓;勒之鼎彝,则为款识;摹之范金,则为印章,然非浅学所能辩也。”
3.关于汉字书法的理论
1.有关书法一门的学问
例 “今日书学式微,与过去忽视书法教育有关。”
1.书学
释 书学是指中国古代专习书法的学校。晋武帝时,荀勖领秘书监,于监中立书博士,设弟子员,教习书法,以钟繇、胡昭为标准。隋开皇初,于国子寺设书学,有书博士二人,助教二人,书学生四十人。唐贞观二年(628)于国子监设书学,有博士二人,助教一人,典学二人,书学生三十人。其课程为:《石经三体》,学习期三年;《说文》,学习期二年;《字林》,学习期一年。并兼习其他字书。学习总限不得超过九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