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受控获罪服刑或受其他裁处
例 送到临安府去吃官司。——《宋人话本》
英 be sued; involve in a legal action;
1.亦作“喫官司”。旧时指被控告受处罚或关进监狱
引 元 无名氏 《鸳鸯被》第一折:“便吃官司我也拼得替你官司死。”
引 《水浒传》第三九回:“你哥哥误题了反诗,在这里喫官司,未知如何。”
引 聂绀弩 《韩康的药店》:“从此韩康吃官司去了,他的最后的一个药店抄没归官。”
1.遭人控告,涉入诉讼
引 《京本通俗小说·碾玉观音》:“这个女儿不受福德,却跟一个碾玉的待诏逃走了。前日从湖南潭州捉将回来,送在临安府吃官司。”
引 《文明小史·第三二回》:“咱们发财是发财,吃官司是不免的,依俺主意,还是放一把火烧他们娘的精光,也就没处查究了。”
1.吃官司
释 吃官司,是指受控获罪服刑或受其他裁处。
英语翻译 to face legal action, to get sued
德语翻译 büßen müssen, vor Gericht anklagen (V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