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谦让俭约
2.解除契约。亦指已经撤销的契约
1.谦让俭约。 《新唐书·萧廪传》:“﹝萧倣﹞子 廩,字 富侯,第进士,迁尚书郎
引 倣 领 南海,解官往侍。为人退约少合。”
引 《新唐书·郑覃传》:“覃清正退约,与人未尝串狎。”
2.解除契约。亦指已经撤销的契约
引 清 黄六鸿 《福惠全书·刑名·问拟》:“犹执顺治四年退约为据。”
1.退约
释 tuì yuē ㄊㄨㄟˋ ㄩㄝ
释 退约
释 .谦让俭约。《新唐书·萧廪传》:“﹝ 萧仿 ﹞子 廪 ,字 富侯 ,第进士,迁尚书郎。 仿 领 南海 ,解官往侍。为人退约少合。”《新唐书·郑覃传》:“ 覃 清正退约,与人未尝串狎。”
释 .解除契约。亦指已经撤销的契约。 清 黄六鸿 《福惠全书·刑名·问拟》:“犹执 顺治 四年退约为据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