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草鞋。丝制者称履,麻制者称不借。不顾;不惜
1.草鞋。丝制者称履,麻制者称不借。参阅《方言》第四、《释名·释衣服》
引 《急就篇》卷二:“裳韦不借为牧人。”
引 颜师古 注:“不借者,小屨也,以麻为之,其贱易得,人各自有,不须假借,因为名也。”
引 汉 桓宽 《盐铁论·散不足》:“及其后,则綦下不借。”
引 晋 干宝 《搜神记》卷十七:“操二三量不借,掛屋后楮上。”
引 宋 王安石 《独饭》诗:“窗明两不借,榻浄一籧篨。”
1.不愿意将物品给他人使用
例 “这样的物品仅剩一个,我不借给任何人。”
2.草鞋。说法有二:一说为以其轻贱易得,人人自有,不必假借,故称草鞋为“不借”。见晋·崔豹《古今注·卷上·舆服一》。一说为仙人凤子有草鞋一双,不相假借,邻人怒詈之,凤子即以草鞋掷与,化鹤而去,故称草鞋为“不借”。见元·伊世珍《瑯嬛记·卷上》
1.不借
释 不借,草鞋。丝制者称履(凡用作礼服的鞋,都称为“履”),麻制者“称不借”。以贱而易敝,不借于人,故名。”其贱易得,人各自有,不须假借,因为名也。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