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官府开具的证件
1.官府开具的证件
引 《隋书·高祖纪下》:“庚寅,勑舍客无公验者,坐及刺史、县令。”
引 宋 王溥 《唐会要·逃户》:“见在桑产如无近亲承佃,委本道观察使於官健中取无庄田有人丁者,据多少给付,便与公验,任充永业。”
引 宋 吴曾 《能改斋漫录·事始二》:“唐宣宗时,中书门下奏:‘若官度僧尼,有闕,则择人补之,仍申祠部给牒。其欲远游寻师者,须有本州公验。’乃知本朝僧尼出游给公验,自唐已然矣。”
引 《元典章·户部八·市舶》:“并依在先旧行关防体例填付舶商。大船请公验,柴水小船请公凭。”
1.公验
释 公验,官府开具的证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