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家中有纳税丁口的民户
1.家中有纳税丁口的民户
引 《新唐书·食货志一》:“凡主户内有课口者为课户。”
引 《资治通鉴·后周世宗显德五年》:“丙戌,詔凡诸色课户及俸户并勒归州县,其幕职、州县官,自今并支俸钱及米麦。”
引 胡三省 注:“唐初,诸司置公廨本钱,以贸易取息,计员多少为月料。其后罢诸司公廨本钱,以天下上户七千人为胥士,而收其课,计官多少而给之,此所谓课户也。”
1.课户
释 课户是两晋南朝时期承担国家赋税的民户。自唐至元,户内有课口的主户。课口,即纳税服役的丁口。金朝以民户内有物力者为课役户,分数等。元课税仍根据丁口,以户为单位,有这种丁口的户叫课户。
英语翻译 Class household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