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任用或免去职务
例 人事任免。
英 appoint and remove (or dismiss);
1.任命和免职
引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(1978年3月5日全国人大):“第二十五条: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……(七)任免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。”
1.任用与罢免
例 “任免官吏”。
1.任免
释 任免是一个汉语词语,指依法享有任免权的机关按照法律规定,任命某人担任某项职务或免去某人所担任某项职务的行为。
英语翻译 to appoint and dismiss
法语翻译 nommer ou destituer
德语翻译 einstellen und entlassen, ernennen und abberufen (V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