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指长期居住外地而取得该地的籍贯
英 home temporary; domicile;
1.谓离原籍,而在寄居地落户
引 唐 李翱 《岭南节度使徐公行状》:“公讳申,字维降,东海剡人,永泰元年寄籍京兆府。”
引 宋 王洋 《赠向扬州》诗:“野人本住蓬莱侧,寄籍淮甸老阡陌。”
引 章炳麟 《艾如张董逃歌序》:“是时青岛、旅顺既割,天下土崩,过计者欲违难异域,寄籍为流民。”
2.犹寄名。参见“寄名”
引 清 王士禛 《池北偶谈·谈异六·老僧》:“昔侍御与贫道为方外交,其公子方在襁褓,寄籍释氏,为我弟子。曾几何时,皆成古人!”
1.旅居他乡,将户籍设于该处
引 唐·李翶〈岭南节度使徐公行状〉:“公讳申,字维降,东海剡人,永泰元年寄籍京兆府。”
2.一种旧时的习惯。父母为求小孩顺利成长,而将其托名在菩萨或尼姑、道士处做干儿 子或干女儿,称为“寄籍”。清·王士祯也称为“寄名”
引 《池北偶谈·卷二五·谈异六·老僧》:“昔侍御与贫道为方外交,其公子方在襁褓,寄籍释氏,为我弟子。”
1.寄籍
释 寄籍出自《岭南节度使徐公行状》,释义:指长期离开本籍,居住外地
英语翻译 to register as domiciled in another land, naturalization