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犹奏荫
2.上奏朝廷,荐举官员
1.犹奏荫
引 宋 范仲淹 《答手诏条陈十事》:“其两大省等官,既奏得子充京官,明异於庶僚,大示区别,復更每岁奏荐,积成冗官。”
引 《宋史·选举志五》:“淳化改元恩,文班中书舍人、武班大将军以上,并许廕补;如遇转品,许更荫一子,由是奏荐之恩始广。”
2.上奏朝廷,荐举官员
引 范文澜 蔡美彪 等《中国通史》第三编第三章第一节:“先锋将康延孝自以为功大,应得重赏,郭崇韬却奏荐亲信将董璋为东川节度使,康延孝大怒。”
1.奏荐
释 奏荐,上奏朝廷,荐举官员。 范文澜 蔡美彪 等《中国通史》第三编第三章第一节:“先锋将 康延孝 自以为功大,应得重赏, 郭崇韬 却奏荐亲信将 董璋 为 东川 节度使, 康延孝 大怒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