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宣布旨令、诏书
1.宣布旨令、诏书。 《三国志·蜀志·法正传》:“松 遂説 璋 宜迎 先主,使之讨 鲁,復令 正 衔命
引 正 既宣旨,阴献策于 先主。”
引 《宋书·柳元景传》:“於是众心乃安,由是克捷。上遣丹阳尹颜竣宣旨慰劳。”
引 宋 宋敏求 《春明退朝录》卷下:“或除官差,或宣事於方镇等处,其间有云宣头、宣命、宣旨者。”
引 清 沉初 《西清笔记·纪恩遇》:“十二月十六日,与彭大司空皆以编修迁侍讲,是日御门,余以讲官侍,俟宣旨毕,即叩头谢。”
1.传布皇帝的命令
引 《宋书·卷七七·柳元景传》:“上遣丹阳尹颜竣宣旨慰劳。”
引 《全唐诗·卷七九八·花蕊夫人·宫词》:“春早寻花入内园,竟传宣旨欲黄昏。”
1.宣旨
释 宣旨,xuān zhǐ ㄒㄨㄢ ㄓㄧˇ,宣布旨令、诏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