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官名。职司养马。晋置,属少府
2.官署名。南朝、隋、唐皆置,属内侍省。掌守宫人疾病、罪罚、丧葬等事。多以犯罪者从坐之家属为之
3.谓奚人内附为官者
1.官名。职司养马。 晋 置,属少府
引 《晋书·职官志》:“少府,统材官校尉、中左右三尚方、中黄左右藏、左校、甄官、平準、奚官等令。”
引 宋 苏轼 《韩干马十四匹》诗:“老髯奚官骑且顾,前身作马通马语。”
引 明 袁袠 《秋兴》诗:“天子射蛟开水殿,奚官牧马遍郊墟。”
2.官署名。 南朝、隋、唐 皆置,属内侍省。掌守宫人疾病、罪罚、丧葬等事。多以犯罪者从坐之家属为之。参阅《新唐书·百官志二》
引 《宋书·二凶传·元凶劭》:“有女巫严道育……夫为劫,坐没入奚官。”
引 《隋书·刑法志》:“母妻姊妹及应从坐弃市者,妻子女妾同补奚官为奴婢。”
引 《新唐书·武士彠传》:“延秀母本带方人,坐其家没入奚官。以姝惠,赐承嗣,生延秀。”
3.谓 奚 人内附为官者
引 《旧唐书·裴耀卿传》:“﹝开元﹞二十年,礼部尚书、信安王禕受詔讨契丹,詔以耀卿为副。俄又令耀卿賫绢二十万匹分赐立功奚官,就部落以给之。”
1.奚官
释 奚官:xī ɡuān
释 1.官名。职司养马。晋置,属少府。
释 2.官署名。南朝、隋、唐皆置,属内侍省。掌守宫人疾病﹑罪罚﹑丧葬等事。多以犯罪者从坐之家属为之。
释 3.谓奚人内附为官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