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旧时官吏任职满一定年限后,得依例升调,称为“俸满”
1.旧时官吏任职满一定年限后,得依例升调,称为“俸满”
引 明 沉德符 《野获编·嗤鄙·非类效仕宦》:“近因主上久不考选科道,其俸满应行取同咨到部守候者,充满輦下。”
引 《清会典·吏部七·文选清吏司四》:“京官以歷俸二年为俸满,外官以歷俸三年为俸满,未俸满者不入俸深班推升。”
引 清 纪昀 《阅微草堂笔记·滦阳消夏录一》:“莆田林教諭霈,以臺湾俸满北上。”
引 《醒世姻缘传》第五回:“那吏部钦此钦遵,没等那通州知州俸满,推陞了临洮府同知,将晁知县推了通州知州。”
1.旧制官员任职满一定期限,称为“俸满”。视为升迁的一种资格
引 《儒林外史·第七回》:“传胪那日,荀玫殿在二甲,王惠殿在三甲,都授了工部主事。俸满,一齐转了员外。”
1.俸满
释 俸满,官吏任职满一定年限后,依例升调,出自 《野获编·嗤鄙·非类效仕宦》
英语翻译 Full salary