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打算,安排
2.谓大计考绩予以处分
1.打算,安排
引 元 施惠 《幽闺记·亡命全忠》:“无计可奈,只得逃难他方,再作计处。”
引 明 王守仁 《再请疏通盐法疏》:“若不早行计处,必致有误军机。”
引 明 海瑞 《兴革条例·户属·查虚税》:“其赔代虽多,而图户稍殷实者,本图里递人户自计处赔纳。”
2.谓大计考绩予以处分
引 《明史·选举志三》:“明初行之,相沿不废,谓之大计。计处者,不復敍用,定为永制。”
引 《清史稿·选举志六》:“﹝顺治﹞四年,定大计三年一举,计处官不许还职。”
引 清 刘銮 《五石瓠·范文炗》:“范文炗诗及草书有高致,官南部,以不谨计处,有《不谨》絶句三十七首。”
1.计处
释 计处的释义是打算,安排;谓大计考绩予以处分,出自《幽闺记·亡命全忠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