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使夷人自相攻伐
1.使夷人自相攻伐。参见“以夷攻夷”
引 《后汉书·邓训传》:“议者咸以羌、胡相攻,县官之利,以夷伐夷,不宜禁护。”
引 《资治通鉴·汉章帝章和二年》:“今幸遭天授,北虏分争,以夷伐夷,国家之利。”
1.利用外族或外国之间的矛盾,使其互相冲突,削减力量,以便乘其隙而攻伐之。也作“以夷治夷”、“以夷制夷”
引 《后汉书·卷一六·邓禹传》:“议者咸以羌胡相攻,县官之利,以夷伐夷,不宜禁护。”
1.以夷伐夷
释 以夷伐夷(yǐ yí fá yí):指在军事上利用对方本身的矛盾,使自相冲突,削弱力量。出自 《后汉书·邓训传》。
英语翻译 Play off one power against another