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不打自招 [ bù dǎ zì zhāo ]
解释 原义是罪犯不用动刑,就招认自己的罪行。现在常用来比喻无意中暴露出自己的缺点或错误
1.供认:被告对于某一事实或断言的真实性予以承认;讳:避讳。指对某项指控完全认同
近义词,是指词汇意义相同或相近的词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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