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) 同“鼏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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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别正文・亥集下
部首鼎部
康熙筆画15画 部外 2画
《廣韻》、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、《正韻》莫狄切,音覓。《玉篇》:覆樽巾也。《禮・禮器》:犧尊疏布鼏。
又,《玉篇》:鼎蓋也。《儀禮・士冠禮》:特豚載合升,離肺實于鼎,設扃鼏。〔註〕鼏,鼎覆也。
又,《廣雅》:鼏,慢閹也。
卷别卷七上 位置第227頁,第1字
以木橫貫鼎耳而舉之。从鼎冂聲。《周禮》:「廟門容大鼏七箇。」卽《易》「玉鉉大吉」也。
《段注說文》:「,以木橫貫鼎耳而舉之。从鼎,冂聲。《周禮》:『廟門容大
七箇』,即《易》『玉鉉大吉也。』」段玉裁注:「大(徐)、小徐篆皆作
,解作冂聲,莫狄切,以鼎蓋字之音,加諸橫貫鼎耳之義,誤矣。」楊樹達《積微居金文說》:「
字从冂,不从冖。」
㠯木橫貫鼎耳舉之。
貫當作毌。許亦從俗也。《禮經》十七篇多言扃鼏。注多言今文扃爲鉉,古文爲密。按扃者,叚借字。者,正字。鉉者,音近義同字也。以木横毌鼎耳是曰。㒳手舉其木之耑是曰扛鼎。橫於鼎葢之上。故《禮經》必先言抽扃。乃後取鼏。猶扃爲戶外閉之關。故或以扃代之也。
从鼎。聲。
五篇有《部》。此从之爲聲。古熒切。十一部。按大小徐篆皆作。解作冂聲。莫狄切。以鼎葢字之音。加諸横毌鼎耳之義。誤矣。《廣韵》、《集韵》、《禮部韵略》、《玉篇》、《類篇》皆佚此字。然《廣韵》、《玉篇》皆云亡狄切。鼎葢也。則字尙未亡。《集韵》、《類篇》引横貫鼎耳云云。於《錫韵》冥狄切。而字亡矣。惟《匡謬正俗》及毛晃《禮部韵略》增字獨不誤。
《周禮》廟門容大七箇。
《攷工記・匠人》文。今本作大扃七箇。許所據作。用此知《禮經》古文本亦作。古文以密連文。今文以鉉密連文。鄭上字從古文。下字從今文。遂鼏連文。轉寫恐其易混。則上字易爲扃耳。《韵會》無大。
卽《易》玉鉉大吉也。
鼎上九爻辭。《金部》鉉下曰:所以舉鼎也。《易》謂之鉉。《禮》謂之。據此則許所據《禮》古文作。鄭則據《禮》今文作鉉。同《易》也。鉉異字同義。或讀鉉古冥反。則非矣。《韵會》無大吉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