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别正文・未集上
部首竹部
康熙筆画14画 部外 8画
《廣韻》、《正韻》:則前切;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:將先切,音湔。《說文》:表識書也。《篇海》:古者,紀其事,以竹編次爲之。《廣雅》:箋,云也;又,書也。
鄭康成衍《毛氏詩傳》之未盡者曰箋。呂忱《字林》:鄭以毛學審備,遵暢厥旨,所以表明毛意,記識其事,故特稱爲箋。《博物志》:聖人制作曰經,賢者著述曰傳,鄭康成註《毛詩》曰箋。或云毛公嘗爲北海郡守,鄭是此郡人,謙敬不敢言註,但表識其不明者耳。
《玉篇》:通作牋。
卷别卷五上 位置第142頁,第28字
反切則前切
表識書也。从竹戔聲。
表識書也。
鄭《六藝論》云:注詩宗毛爲主。毛義若隱略。則更表明。如有不同。卽下己意。按注詩偁箋。自說甚明。《博物志》云:毛爲北海相。鄭是郡人。故稱箋以爲敬。此泥魏晉時《上書》偁箋之例。絕非鄭意。
从竹。戔聲。
則前切。十四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