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) 形声。从言,辡( biǎn )声。本义:辩论,申辩
(2) 同本义
英 argue; debate
引 辩,治也。 —— 《说文》
引 辩其狱讼。 —— 《周礼·乡士》
引 分争辩讼。 —— 《礼记·曲礼》
引 辩者言之信。 —— 《韩非子·八经》
引 勿辩乃司。 —— 《书·酒诰》
引 孔子东游,见两小儿辩斗。 —— 《列子·汤问》
引 狼亦巧辩不已以求胜。 —— 明· 马中锡《中山狼传》
例 辩证;辩日(古代传说辩论太阳离地球远近的故事)
(3) 分别,辨别。通“辨”
英 distinguish
引 辩其功苦。 —— 《国语·齐语》
引 若白墨之于目辩。 —— 《淮南子·滫务》
引 目能辩色,耳能辩声。 —— 东汉· 仲长统《昌言·理乱》
例 辩章(辨别彰明。同辨章);辩析(辨别分析);明辩是非;辩白(申辩明白。同辨白)
(4) 治理,办理
英 manage; handle
引 辩治百官,领理万事。 —— 《淮南子·泰族》
(1) 有口才,善言辞
英 adept at talk
引 子言非不辩也。 —— 《韩非子·五蠹》
例 辩武(善辞令的人。即辩士);辩人(善于辞令的人。如说客之流);辩捷(能言善辩,口才敏捷);辩口(口才便捷,善于辩论)
康熙字典中没收录“辩”字头,请参考“辯”字。
卷别正文・酉集下
部首辛部
康熙筆画21画 部外 14画
同“辨”。《說文》:判也。《廣韻》:別也。《易・履卦》:君子以辯上下,定民志。
又,詳審也。《周禮・天官》:惟王建國,辯方正位。
又,明悉也。《易・大有》:明辯晳也。
又,《集韻》:巧言也。《禮・王制》:言僞而辯。《史記・荀卿傳》:鄒衍之術,迂大而閎辯。
又,爭辯也。《禮・鄕飮酒義》:不慢不爭,則遠于鬭辯矣。
又,《說文》:治也。《書・酒誥》:勿辯乃司。《左傳・昭元年》:主盟者,誰能辯焉。〔註〕辯,治也。
又,微辯,諷諭也。《禮・儒行》:其過失可微辯,而不可面數也。
又,與徧通。《禮・樂記》:其治辯者,其禮具。〔註〕辯,徧也。《史記・五帝紀》:辯于羣神。《書・舜典》作徧。
又,與平通。《字彙補》:平均也。《史記・五帝紀》:辯秩東作,辯秩西成。《書・堯典》作平。
又,《五音集韻》:下辯,地名,在武鄕。
又,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:筆列切;《正韻》:必列切,音䇷──與貶同。《周禮・秋官・士師》:若邦凶荒,則以荒辯之法治之。〔註〕辯,當爲貶。遭饑荒,則
罰國事有所貶損。
说文解字中没收录“辩”字头,请参考“辯”字。
卷别卷十四下 位置第488頁,第12字
反切符蹇切
治也。从言在辡之閒。
王筠句讀:「辯即辡之絫增字。」
治也。
治者,理也。俗多與辨不別。辨者,判也。
从言在辡之閒。
謂治獄也。會意。符蹇切。十二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