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) 排斥;弃绝
英 discard; get rid of
引 摈,相排斥也。 —— 《玉篇》
引 贤者摈于朝。 —— 《淮南子·说林训》
引 六国从亲以摈秦。 —— 《战国策·赵策》
引 已摈忧患寻常事,留得豪情作楚囚。 —— 恽代英《狱中诗》
例 摈兑(除掉;以命换命);摈落(排去,弃而不用);摈压(受到排斥压迫)
(2) 通“傧”。导引宾客
英 guide
引 宗人摈。 —— 《仪礼·有司彻》
引 君召使摈,色勃如也。 —— 《论语·乡党》
引 掌九仪之宾客摈相之礼。 —— 《周礼·司仪》
引 凡四方之使者,大客则摈。 —— 《周礼·小行人》
康熙字典中没收录“摈”字头,请参考“擯”字。
卷别正文・卯集中
部首手部
康熙筆画18画 部外 14画
《唐韻》、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:《正韻》必仞切,賓去聲──斥也、棄也。崔寔《政論》:寡不勝衆,遂見擯棄。
又,與儐同。導賓也。主國之君所使出接賓者,在主曰擯,在客曰介。《禮・聘義》:卿爲上擯,大夫爲承擯,士爲紹擯。〔疏〕承者,承副上擯也。紹者,繼續承擯也。《周禮・秋官・小行人》:凡四方之使者,大客則擯。〔註〕擯而見之王,使得親言也。
又,《正韻》:民切,音賓──義同。
通作賓,俗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