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) 同“羹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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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别正文・未集中
部首羊部
康熙筆画19画 部外 13画
《廣韻》、《正韻》:古衡切;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:居行切,音庚。《說文》作,五味和羹也。小篆从羔、从美。《爾雅・釋器》:肉謂之羹。〔註〕肉臛也。〔疏〕肉之所作臛名羹。《書・說命》:若作和羹,爾惟鹽梅。〔傳〕鹽鹹梅醋,羹須鹹、醋以和之。《禮・樂記》:大羹不和。〔註〕大羹,肉湇,不調以鹽菜。
又,《雲仙雜記》:史鳳,宣城妓也,待客有差等,最下者不相見,以閉門羹待之。
又,《集韻》:何庚切,音行──義同。
又,《集韻》:盧當切,音郎。《韻補》:《左氏傳》陳蔡不羹。《釋文》:音郎。《正義》曰:古者羹臛之字亦爲郎,故〈魯頌〉、《楚辭》、《急就章》與楊、房、漿爲韻。近世獨以爲地名。宋玉〈招䰟〉:肥牛之腱臑若芳,和酸若苦陳吳羹(宋玉〈招䰟〉句末有“些”字)。〇〔按〕《說文》、小篆俱作羹。《正字通》止收羮不收羹,則从俗字,而反失正字矣。今增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