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殷社。古代建国必先立社。殷都亳,故称
1.殷 社。古代建国必先立社。 殷 都 亳,故称
引 《春秋·哀公四年》:“六月辛丑,亳社灾。”
引 杜预 注:“亳社,殷社,诸侯有之,所以戒亡国。”
引 《穀梁传·哀公四年》:“亳社者,亳之社也。亳,亡国也。亡国之社以为庙屏戒也。”
引 范宁 注:“亳,即殷也。殷都于亳,故因谓之亳社。”
1.亳社
释 古代建国必先立社。 商都亳 ,故称。《春秋·哀公四年》:“六月辛丑, 亳社 灾。” 杜预注:“ 亳社 , 商社 ,诸侯有之,所以戒亡国。”《谷梁传·哀公四年》:“ 亳社者, 亳 之社也。 亳 ,亡国也。亡国之社以为庙屏戒也。” 范宁 注:“ 亳 ,即商也。 商都于亳 ,故因谓之亳社 。”
释 亳社又称殷社,是商朝所立的社,后来周朝宋国继续供奉亳社。位于河南商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