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准予休假
1.准予休假
引 《隋书·礼仪志四》:“后齐制,立新学……学生每十日给假,皆以丙日放之。”
引 《警世通言·钝秀才一朝交泰》:“﹝马德称﹞上表给假还乡,焚黄謁墓,圣旨准了。”
引 《二刻拍案惊奇》卷十七:“﹝闻俊卿﹞问着了杜子中一家,原来那魏撰之已在部给假回去了。”
1.准许放假
引 《隋书·卷九·礼仪志四》:“学生每十日给假,皆以丙日放之。”
引 《初刻拍案惊奇·卷二一》:“更兼存心梗直,在京师太学读书,给假回家,侍奉母亲之病。”
1.给假
释 给假是汉语词汇,读音是gěijiǎ,指准予休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