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监督管理。清代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官员。负有监督管理责任的职能人员
1.监督管理
引 《通典·职官六》:“初,秦以御史监理诸郡,谓之监察史。”
引 《前汉书平话》卷上:“﹝高皇﹞勑令吕后设治国事,萧何监理朝纲。”
2.清 代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官员。参阅《清史稿·职官志六》
引 清 马建忠 《拟设翻译书院议》:“岁终,诸生勤惰由监理禀报,批飭榜示。”
3.负有监督管理责任的职能人员
引 鲁迅 《而已集·大衍发微》:“监理是点查物件的监督者,又没有什么薪水。”
引 金兆梓 《我在中华书局三十年》:“到金(金华)一、二月后,我得到西南各省分局监理郭农山和新总经理李叔明先后五次来电,促赴重庆恢复出版业务。”
1.监理
释 “监理”一词,可理解为名词,也可理解为指一项具体行为的动词。其英文相应的名词是supervision,动词是supervise。由此可见,监理是一外来组合词,其在我国汉语辞书中尚无明确定义,如何完整准确地解释和理解其涵义,需要作进一步研究和探讨。